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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八届二次教代会会议资料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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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程表 1

2代表团分团及代表名单 2

3特邀代表名单 9

4列席代表名单10

5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11

6大会执行主席 12

7主席团会议分组安排 13

8校领导参加各代表团讨论安排表 14

9选举办法 15

10选举注意事项 17

11湖南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18

12湖南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19

13大会纪律及注意事项20







时 间

地 点

会议安排

参加人

会议议程

主持人

2015年

1月23日

(星期五)

上午

8:30

逸夫楼

报告厅

第一次

全体会议

全体代表

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

1.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2.党委书记讲话

3.校长工作报告

4.财务工作报告

5.工会工作报告

6.综合改革要点

(征求意见稿)

栾永玉

下午

14:30-

17:30

见安

排表

分团

讨论

全体代表

列席代表

党委书记讲话、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深化综合改革方案、酝酿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各代表

团团长

各代表团上报大会发言人及发言标题;整理上报对讨论内容的意见与建议。

晚上

19:00

办公楼

一、二会议室

主席团

会 议

主席团成员(先分组、后集中,见安排表)

1.各团汇报讨论情况

2.确定大会发言代表

刘克利

赵跃宇

2015年

1月24日

(星期六)

上午

8:30

逸夫楼

报告厅

第二次

全体会议

全体代表

列席代表

1.大会选举

2.通过2015年湖南省劳动模范推荐候选人名单

3.代表发言

4.代表与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交流工作

5.大会总结

6.大会闭幕、奏唱校歌

张 强


















代表团分团及代表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列)


第一代表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2人

团 长:韩 旭

副团长:彭晓燕

代 表:于德介 文桂林 方棋洪 毛建中 邓久华

任莹晖(女)  刘江南(女)  刘 坚 成艾国

朱 浩 张爱军 张维刚 李光耀 李 克

李 娟(女)  周志雄 易洪波 金 滩(朝鲜族)

唐亚利(女)  彭晓燕(女)  蒋 冰(女)  韩 旭

联络员:张爱军


第二代表团:化学化工学院 生物学院  19人

团 长:蒋健晖

副团长:谭蔚泓

代 表:尹双凤 王玉枝(女)  刘克利 刘承斌 刘选明

安德烈 江国防 羊小海 何晓晓(女)  旷亚非

陈义红(女)  徐晓波 聂 舟 郭栋才 高耀鸿

崔坤在 梁志武 蒋健晖 谭蔚泓

联络员:崔坤在


第三代表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17人

团 长:王耀南

副团长:黄守道

代 表:王炼红(女)  王 敏(女)  王耀南 石 冰(女)  刘建煌

刘喜东 张 佳(女)  李华丽(女)  汪 沨(满族)  周腊

罗 安 涂春鸣 曹一家 黄守道 彭敏放(女)  

滕召胜(土家族)  黎福海

联络员:石 冰


第四代表团 土木工程学院  20人

团 长:肖 岩

副团长:赵明华

代 表:仇一颗(女)  刘志文 许仕荣 许 曦 何庆锋 李念平

汪梦甫 肖 岩 邹新军 罗 宏 金 波 赵明华

赵跃宇 秦 鹏 袁玲红(女)  郭玉荣 黄立葵 龚建清

廖莎(女)  颜 李

联络员:秦 鹏


第五代表团 工商管理学院  16人

团 长:马超群

副团长:刘泽亮

代 表:马超群 冯兵计 刘泽亮 刘桂良(女)  朱慧明 张喜征

杨 智 陈 收 欧阳文顺 袁 凌 曹 越 龚光明

喻建良 蒋艳辉(女)  雷 辉 蔡建国

联络员:欧阳文顺

第六代表团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17人

团 长:刘正光

副团长:龙跃君

代 表:龙跃君 刘正光 刘晋红(女)  刘 路(女)  朱健平

张佩霞(女)  李伟荣 肖云南(女)  邹志成 陈晓湘(女)

胡 凌(女)  胡素情(女)  唐文军(苗)  陶明星 稂建中

谭晓梅(女)  谭琼琳(女)

联络员:谭晓梅


第七代表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2人

团 长:李仁发

副团长:杨忠旺

代 表:王 东 王春华 边耐政 邝继顺 李仁发 李肯立

李智勇 杨永锋 杨华(女)  杨忠旺 杨晓波(女)

陈 娟(女)  林亚平 赵 欢(女)  骆嘉伟(女)  

徐 成 秦 拯 傅喜泉 谢 赤 谢 鲲(女)  

廖 波 熊剑琴(女)

联络员:杨 华


第八代表团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人

团 长:文双春

副团长:陈江华

代 表:尹斌(女)  文双春 刘全慧 刘金水 刘海蓉(女)  

严红革 何仁生 张福全 李玉平 李 奇 李 瑛

陈孔国 陈江华 陈曙光 周灵平 黄维清 曾 云

翟 翔(女)  蔡孟秋 颜 亮

联络员:颜 亮

第九代表团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体育学院  17人

团 长:蒋月评

副团长:王祚亮

代 表:王祚亮 李晓东 肖 萍(女)  陈玉清 周宁玉

罗 汉 姚 兰(女)  赵辉(女)  唐亚阳 郭上江

黄文武 彭国强 彭建初 彭黎明(土家族)  程卓蕾(女)

蒋月评 雷 渊

联络员:赵 辉


第十代表团 设计艺术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建筑学院 18人

团 长:何人可

副团长:曾光明 魏春雨

代 表:刘云国 孙建中 汤琳(女)  何人可 何韶瑶(女)

张 长 陈飞虎 陈 伟 陈树芸 季 铁 柳 肃

赵江洪 唐茂林 袁朝晖 袁 翔 曾光明 焦 胜

魏春雨

联络员:孙建中


第十一代表团  金融与统计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19人

团 长:杨胜刚

副团长:张亚斌

代 表:王良健 邓爱民(女)  龙海明 刘周平 许和连 张亚斌

张 强(女)  张 琳(女)  李 琳(女)  杨胜刚 汪新华

罗 斌 祝树金 晏艳阳(女)  郭 平 曹燕萍(女)

曾昭法 谢树玉 蔡晓春

联络员:汪新华

第十二代表团 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18人

团 长:屈茂辉

副团长:陈宇翔

代 表:丁军强 付蓉芬(女)  刘 伟(女)  宋槿篱(女)  陈宇翔

陈晓春 陈锦红(女)  周树辉 屈茂辉 栾永玉 聂资鲁

袁柏顺 郭渐强 喻 玪(女) 彭文军 蒋海松 熊泽民

黎四奇

联络员:熊泽民


第十三代表团 岳麓书院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教育科学研究院 18人

团 长:朱汉民

副团长:刘再华 彭祝斌 余小波

代 表:王奕奕(女)  刘再华 孙玉玲(女)  孙建平 朱汉民

何春耕 余小波 李震声 杨代春(土家族)  肖永明

罗宗宇 胡辉杰 赵智勇 郭建勋 彭祝斌 程 华(女)

谢 丰(女)  戴 松(女)

联络员:孙建平


第十四代表团 图书馆 期刊与出版社 普教中心 校医院 20人

团 长:郑章飞

副团长:雷 鸣 刘玉堂 肖晓敏

代 表:全丹丹(女,土家族)  刘玉堂 闫彩虹(女)  李尤清

肖晓敏(女)  陈 希(女)  陈 霞(女)  郑章飞(土家族)

胡 力(女)  胡望宇 胡雪波(女)  唐序斌 夏 琨

桂建伟(女)  曹春晖(女)  彭再全 雷 鸣 廖建军

谭曼娜(女)  潘亚辉

联络员:全丹丹

第十五代表团 后勤服务总公司 校办产业 湖大科技园  22人

团 长:欧家好

副团长:夏云超 邓铁军

代 表:文千锤 毛洪建 邓铁军 冯 春(女)  石 强 刘一彪

吕永辉 孙 洪 汤永茂 吴志学 张亚玲(女)  张麟捷(女)

李晓珂 欧家好 赵 阳 唐国安 夏云超 黄 辉

龚理专 谢 涛(女)  谢 辉 魏万国

联络员:吴志学


第十六代表团 大学生管理服务总支 机关第一党总支

离退休总支  17人

团 长:徐国正

副团长:唐珍名 徐 军

代 表:于祥成 史向阳 刘庭白 成大忠 朱光辉 张志军

张 坤 张 浩 罗仲尤 唐珍名 徐 军 徐 启

徐国正 黄宇科 龚完全 韩 峰 谭 琳

联络员:黄宇科


第十七代表团 机关第三党总支 机关第五党总支  16人

团 长:夏树人

副团长:孙 炜

代 表:王文格 孙 炜 朱 可 张 平 张国田 李世勇

李庆国 李连友 李勇军 杜玉丰 易 奔 柳志刚

贺志军 夏树人  彭秋平(女)  戴习军

联络员:柳志刚

第十八代表团 机关第二党总支 机关第四党总支  22人

团 长:陈厚丰

副团长:娄新强

代 表:刘晚梅(女)  刘梅开 朱永忠 何 敏(女)  张泽麟

汪卫斌 陈厚丰 周梦君 易骆之 范俊华 金 鑫

娄新强 胡小波 胡宗义 赵亚辉 唐少华 徐少华

盛拯伦 曾德明 谢 军(女)  熊建练 谭建华

联络员:刘晚梅



(51人)
特邀代表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文沐 牛胜杰 王红悦 王惠明 邓频声 卢贤光

左彤舢 白树仁 石耀焜 关克定 刘又文 刘光栋

刘志忠 向志强 孙宗禹 孙乾和 何祖键 李时中

李孟仁 李 政 李树丞 李家宝 杨长庚 杨春如

肖雪芳 谷士文 陈 东 陈克求 俞汝勤 姚守拙

娄述文 宣家骥 赵立华 钟志华 倪煜权 徐仲榆

袁兴中 郭青峰 黄雄斌 龚明金 傅予行 彭求实

彭赞颖 谢炳炎 赖明勇 鲍华山 熊祝华 蔡青云

樊行健 戴晓凤 魏小栋



(16人)
列席代表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序)


左权文 乔海曙 吴清风 宋 杰 李立明 李劲松

李志平 杜钢建 汪建纯 侯立臣 胡长生 钟小红

唐怡文 聂国军 彭 兰 蔡立军




(按姓氏笔划排序)
主席团成员名单

于祥成 于德介 马超群 文双春 王文格 王耀南

刘正光 刘克利 刘金水 孙 炜 朱汉民 何人可

张 强 李仁发 李庆国  杨胜刚 肖 岩 陈 伟

陈 收 陈厚丰 屈茂辉 欧家好 郑章飞 胡宗义

赵跃宇 唐亚阳 唐珍名 夏树人 徐国正 栾永玉

曹一家 龚完全 蒋月评 蒋健晖 谢 赤 韩 旭

主席团秘书长

唐亚阳

主席团副秘书长

陈厚丰 龚完全



大会执行主席

    元月二十三日

刘克利 赵跃宇 栾永玉 唐亚阳 陈 伟 张 强 于德介

韩 旭 王耀南 肖 岩 杨胜刚 屈茂辉 朱汉民 郑章飞

陈厚丰 李仁发 于祥成 李庆国 龚完全 王文格

元月二十四日

刘克利 赵跃宇 唐亚阳 张 强 陈 收 曹一家 刘金水

谢 赤 蒋健晖 马超群 刘正光 文双春 蒋月评 何人可

欧家好 徐国正 夏树人 胡宗义 孙 炜 唐珍名





主席团会议分组安排


第一组
(办公楼一会议室)


刘克利 刘金水 栾永玉 陈 伟 陈 收 于德介

马超群 李仁发 杨胜刚 陈厚丰 郑章飞 蒋月评

蒋健晖 韩 旭 徐国正 孙 炜 于祥成 龚完全



第二组
(办公楼二会议室)


赵跃宇 唐亚阳 张 强 曹一家 谢 赤 王耀南

肖 岩 刘正光 朱汉民 何人可 文双春 屈茂辉

欧家好 夏树人 李庆国 王文格 胡宗义 唐珍名



代表团

代表团所辖单位

校领导

讨论地点

第一代表团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于德介

机汽院会议室

第二代表团

化学化工学院、生物学院

刘克利

化工院会议室

第三代表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曹一家

电气院会议室

第四代表团

土木工程学院

赵跃宇

土木院会议室

第五代表团

工商管理学院

陈 收

工管院会议室

第六代表团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陈 收

外语院会议室

第七代表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谢 赤

计通院会议室

第八代表团

物理微电子科学学院、材料工程学院

刘金水

物理院会议室

第九代表团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体育学院

唐亚阳

数学院会议室

第十代表团

设计艺术学院、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陈 伟

建筑学院会议室

第十一代表团

金融与统计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张 强

金融学院会议室

第十二代表团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栾永玉

法学院会议室

第十三代表团

岳麓书院、新影学院、文学院、教科院

张 强

岳麓书院会议室

第十四代表团

图书馆、期刊与出版社、普教中心、校医院、

唐亚阳

图书馆会议室

第十五代表团

后勤服务总公司、校办产业、湖大科技园

刘金水

服务公司会议室

第十六代表团

大学生园区总支、机关一总支、离退休总支

陈 伟

办公楼205会议室

第十七代表团

机关第三党总支、机关第五党总支

曹一家

办公楼108会议室

第十八代表团

机关第二党总支、机关第四党总支

栾永玉

计财处会议室

校领导参加各代表团讨论安排表




选 举 办 法

一、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选举产生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委员11人,组成湖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选举产生教代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11人,组成湖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

二、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教代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以各代表团为单位提名,报经学校审查同意。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2人,教代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候选人12人。

三、选举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委员和教代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委员,分别使用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委员选票和教代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委员选票,实行差额选举。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达到全体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的在其姓名下面的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在符号栏内划“×”,弃权的划“△”。不同意的可另选他人,在空着的姓名栏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符号栏内划“○”,但划“○”的总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应选人数。否则视为废票。

五、盖有“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大学委员会”印章的选票为正式选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人数的为废票。选票填写一律使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如书写模糊不清,按弃权处理。

六、请假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或以其他方式代为投票。

七、选举设总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2名,总发票人2人,唱票人、监唱人、计票人、监记人若干名。选举前提请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上述人员。

八、投票顺序,先由总发票人、总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然后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按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进行清点后,由总监票人报告发出、收回选票数。收回的选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委员候选人得票数,需超过参选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空额暂缺,待以后按规定的民主程序补选。

十、如果出现相同票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对影响确定当选人的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

十一、分别对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委员、教代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委员进行计票,计票完毕,由总计票人将统计结果及选票交大会主席团,由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会后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审批。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湖南大学

八届二次教职工

十四届二次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

选举注意事项

一、各位代表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二、同意当选的,在其姓名下面的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在符号栏内划“×”,弃权的划“△”。

三、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委员选票和教代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委员选票,每张限选11名,超过11名作废。

四、如果选候选人名单以外的人员,可以在空着的姓名栏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符号栏内划“○”,但划“○”的总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湖南大学第八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一五年元月二十四日




大会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强烈的责任感行使代表职权,坚持自始至终参加大会。

二、按时出席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课的代表自动调课。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经大会主席团秘书长批准。

三、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听取报告,组织好讨论,做好记录,讨论记录本交大会秘书处。

四、按规定座次就坐。

五、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良好秩序,会场上不使用通讯工具或将手机调整到静音,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蒂、纸屑。




大会筹备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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