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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学校工会小组工作条例

时间:2014年06月23日  点击:

1.工会小组骨干工作积极,团结协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凝聚力强。

2.思想政治工作活跃,师德教育活动经常,没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

3.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强、参政议政水平高,能当家作主。

4.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学、赶先进气氛浓厚,促进了教学、科研、管理等任务的全面完成。

5.教职工参加文化、业务学习踊跃,理论水平、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6.熟悉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开展了经常性的互助互济、“送温暖”活动。

7.业余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参加面广。

8.会员了解工会基本知识,积极支持和参加工会活动,民主办会意识强,按时交纳会费。教职工入会率高。

9.各项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会议、活动记录及有关资料齐全。

10.积极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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