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工会系统总结表彰工作。请各部门工会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成绩,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
先进部门工会、部门工会特色工作、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部门工会评选条件
1.基层党委(党总支)、行政重视工会工作,将工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对工会工作有专题研究,有经费投入;及时解决工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作开展有年度计划、年终有总结;部门工会主席工作认真负责,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落实二级教(职)代会制度,在2020年度按期召开了教(职)代会,虚心倾听代表们的意见和要求,会议组织认真,程序到位,议题明确,资料齐全,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全部上会审议,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教(职)代会职权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3.积极配合学校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实绩突出;在今年学校开展的创先争优、疫情防控、调查研究、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收缴以及文体、劳动技能竞赛等工作中,宣传发动到位,组织措施得力,参与人数多,成绩显著;
4.结合单位特点,积极开展健康有益活动,重视教(职)工活动场地建设,组织本部门工会会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效果良好;
5.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软、硬件条件不断改善;工会班子队伍建设得力,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
(二)部门工会特色工作评比条件
部门工会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业余文化建设,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积极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倡导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精神;发挥工会小组作用,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特色活动。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评比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工会工作,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工作踏实,勇于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大局,敢于为教职工说实话办实事,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3.工作中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本单位绝大多数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4.被评对象为部门工会委员及以上工会干部。
(四)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比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主动地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支持工会工作,并在其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成绩突出;
3.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不讲条件,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拟申报先进部门工会的单位向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会工作总结和申报先进部门工会材料,由校工会组织评审;
(二)各部门工会特色工作单独凝练总结,并提交文字材料,由校工会组织评审;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每个部门工会名额为1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部门工会会员人数的5确定名额,由各部门工会自行组织评选后上报校工会审批;
(四)申报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个人需认真填写相关登记表,并报校工会办公室。
四、材料上报及时间要求
(一)2020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纸质及电子档,前期已提交过的无需重复提交,但需补齐纸质材料);
(二)部门工会工作记录本;
(三)申报先进部门工会和特色工作自荐材料(纸质及电子档);
(四)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档);
(五)请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211办公室(电子材料请发OA邮箱),联系人:曾创创,联系电话:88823887。
附件1:湖南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附件2:湖南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审批表
工会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