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全校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立足“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拓创新、砥砺前行,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和加强思想引领,众志成城抓好疫情防控,切实推进民主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提升劳动素养,不断加强职工小家建设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工会工作新局面不断呈现,为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0〕15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先进部门工会”、“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先进部门工会
1. 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在理论武装、思想引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示范性强;基层党委(党总支)、行政重视工会工作,将工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对工会工作有专题研究,有经费投入,及时解决工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作开展有年度计划、年终总结;部门工会主席工作认真负责,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 落实二级教(职)代会制度,按期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虚心倾听代表们的意见和要求,会议组织认真,程序到位,议题明确,资料齐全,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全部上会审议,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教(职)代会职权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3. 积极配合学校工会工作开展,完成任务实绩突出;在今年学校开展的创先争优、疫情防控、调查研究以及劳动技能竞赛等工作中,宣传发动到位,组织措施得力,参与人数多,成绩显著。
4. 在校园文化建设上有作为,结合单位特点,积极组织本部门工会会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效果良好。
5.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软、硬件条件不断改善;工会班子队伍建设得力,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
6. 本部门工会会员未出现师德失范行为。
(二)优秀工会干部
1. 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工会工作,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工作踏实,勇于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大局,敢于为教职工说实话办实事,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2. 工作中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本单位绝大多数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3. 参评对象为专(兼)职工会干部。
4. 未出现师德失范行为。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 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主动地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支持工会工作,并在其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成绩突出。
3. 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4. 未出现师德失范行为。
二、评选指标
1. 先进部门工会:原则上不超过考评单位总数的25%。
2. 优秀工会干部: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专(兼)职工会干部人数的10%。
3.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5%。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填写相应申报表,可附其他支撑材料。拟申报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
1.先进部门工会:拟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湖南大学先进部门工会评分细则》(附件1)自评,自评分在90分以上,填写《湖南大学先进部门工会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备查资料。
2.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各部门工会组织初评,拟申报对象认真填写《湖南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湖南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3、附件4)。
(二)材料报送
各部门工会申报材料统一命名、报送。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先进部门工会自评表、申报表+xx部门工会”、“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单位+个人姓名”,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纸质申报材料备案。请于12月5日17:00前报校工会211室。
联系人:赵卓瑶 88823887
(三)组织评选
1.复查。校工会组织对申报先进部门工会单位的评分复查,及对相关支撑材料查验。
2.评选。校工会组织部分校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能部门、部门工会主席等组成评选工作小组。召开小组会议评定先进部门工会、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3.公示。评选工作小组确定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先进单位和个人。
附件1:湖南大学先进部门工会评分细则
附件2:湖南大学先进部门工会申报表
附件3: 湖南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附件4:湖南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校工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