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部门工会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部门工会工作动态,促进部门工会之间先进经验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为全校广大教职员工服务,特制订湖南大学部门工会信息报送制度。
为确保上报渠道畅通,各部门工会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负责及时收集、汇总相关的信息,并向校工会报送。信息报送工作要做到日常信息不断,重大信息不漏。
1、各部门工会在工作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措施、新成果以及遇到的新问题;
5、各部门工会组织参加省市以及全国各级各类竞赛、评比活动中取得的成绩;
2、要坚持信息报送的准确性。信息稿件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应当力求准确;
3、报送的信息要求主题鲜明,简讯、综述、经验介绍、情况反映、调研报告等皆可。工作分析、经验总结性信息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举证贴切、数据资料准确并注明出处;
4、信息报送应尽量坚持图文并重,文字信息应客观真实,图片或视频信息应有注解;
5、信息报送前要严格把关,各部门工会报送的所有信息须经本部门工会主席审核后,再由信息员发送到校工会信息管理员邮箱;
6、凡涉及到工会工作中不宜对外发布的信息,校工会信息管理员有权不予发布。
1、报送信息统一使用电子文稿,注明报送单位和报送人,并附上报送人的联系方式。
1、为调动各部门工会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校工会将把信息报送工作纳入部门工会工作考核范畴,在评选先进时作为一项重要依据。
2、对于信息上报数量、质量和采用率高的部门工会,校工会将通过综合考评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别给予奖励,鼓励多报信息、多出精品信息。
1、本制度由校工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