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教育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全校两级工会组织积极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总结表彰工作,请各部门工会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成绩,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先进部门工会、院务公开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
(1)基层党委(党总支)、行政重视工会工作,将工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对工会工作有专题研究,有经费投入;及时解决工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作开展有年度计划、年终有总结;部门工会主席工作认真负责,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落实二级教(职)代会制度,在2016年度按期召开了教(职)代会,虚心倾听代表们的意见和要求,会议组织认真,程序到位,议题明确,资料齐全,讨论通过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教(职)代会职权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3)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实绩突出;在今年学校开展的创先争优、调查研究、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收缴以及文体、技能竞赛等工作中,宣传发动到位,组织措施得力,参与人数多,成绩显著;
(4)结合单位特点,积极开展健康有益活动,重视教(职)工活动场地建设,组织本部门工会会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效果良好;
(5)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软、硬件条件不断改善;工会班子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正常良好。
(1)学院领导高度重视院务公开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制定了院务公开规章制度,明确了院务公开内容、形式和渠道,保证院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2)公开事项做到及时公开、足时公开;公开形式多样,充分利用二级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校园网、本单位网页、公开栏、各类会议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全面,有关改革、发展、规划、分配、财务、评比、奖惩等涉及本单位发展或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非涉密事项必须公开;
(3)院务公开台账清楚,填写规范,支撑材料详实齐全;本单位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高;
(1)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工会工作,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工作踏实,勇于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大局,敢于为教职工说实话办实事,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3)工作中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本单位绝大多数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1)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主动地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支持工会工作,并在其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成绩突出;
(3)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不计报酬,不讲条件,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各部门工会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业余文化建设,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积极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倡导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精神;发挥工会小组作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等方面所开展的特色活动。
1、拟申报先进部门工会的单位向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会工作总结和申报先进部门工会材料,由校工会组织评审;
2、各部门工会特色工作单独凝练总结,并提交文字材料,由校工会组织评审;
3、院务公开先进单位的评选名额为3-5个。申报单位除上交院务公开台帐本以外,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由校工会组织评审;
4、优秀工会工作者每个部门工会名额为1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部门工会会员人数的5%确定名额,由各部门工会自行组织评选后上报校工会审批;
5、申报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个人需认真填写相关登记表,并报校工会办公室。
1、各部门工会的2016年工会工作总结、2017年工会工作计划;
5、各部门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档);
6、2017年元月4日前,请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廖正明,联系电话:8882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