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决定在2015年全省困难教职工情况摸底建档的基础上,再次进行调查统计,重点摸清特困教职工底数,甄别特困情况,确定重点帮扶对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帮助特困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查核本地本单位特困教职工情况,将详情如实上报,以便我们将这些特困教职工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一、本次调查统计对象,重点是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本人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家庭重大天灾人祸,并因以上情形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的教职工(负债10万元以上)
二、本次调查统计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二月底前,各地各单位初步摸底填报《特困教职工统计表》。三月底以前,填报《特困教职工登记表》,并附教职工本人详细书面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