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我校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抒发教职工爱党、爱国、爱校的情怀,展示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经研究,拟定于2017年5月举行湖南大学教职工校园歌手大赛。请各部门工会按照《2017年湖南大学教职工歌手大赛比赛规程》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赛,精心做好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本次比赛顺利进行。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每个单位选送2名(组)选手参赛。节目可以采取独唱、重唱、组合表演形式,分通俗唱法和民族、美声唱 法两大类。
2.参赛歌曲自选,要求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每名(组)表演者每场比赛限唱一首歌曲。语种不限,表演形式、唱法预赛、决赛须一致,
3.比赛所用服装、伴奏U盘、乐器以及其他道具一律由参赛选手自备。
1.凡我校的在籍工会会员及聘用一年以上的合同工(须备有合同 签约的复印件)均可代表所属部门工会报名参赛。
2.各部门工会均可组织一支教职工代表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参赛选手2人(组)。
3.各部门工会于4月2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二)纸质档(签字、盖章)交校工会办公室,电子档发陶嘉办公自动化(或QQ邮箱8187553@qq.com)。并于5月5日下午14:30在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楼教室举行预赛抽签仪式,同时上交参赛伴奏U盘(MP3格式)。
本次比赛按10分制评分,满分为10.00分,小数点后两位为有效计分。具体计分办法:预赛阶段,评委的平均分为歌手最终得分;决赛阶段,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得分的平均分为歌手最终得分。
通俗唱法和民族、美声唱法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校工会予以奖励。
附件二 |
2017年湖南大学教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 |
部门工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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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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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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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姓名 |
性别 |
歌曲名称(一) |
唱法 |
表演形式 |
歌手姓名 |
性别 |
歌曲名称(二) |
唱法 |
表演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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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张三 |
男 |
月亮代表我的心 |
通俗 |
独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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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1.表演形式:独唱、重唱、组合;2.唱法:分通俗唱法和民族、美声唱法两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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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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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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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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