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院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现决定对2022年度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学院
二、 考评时间范围
2022年1月至12月
三、考评内容
(一)院务公开组织与机制建设:包括领导小组建设、运行机制建设、工作规范制定与落实等。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情况;重大改革方案与实施情况;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财务管理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包括教代会的基本制度建设和作用发挥;及时通过各类形式会议、书面公文、各类媒体载体以及其他各种形式开展院务公开。
四、考评方式
各学院根据《湖南大学院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自查自评;校工会组织综合考评。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评定为优秀的学院不超过6个,评定为优良的学院不超过8个。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党委要加强领导,党政联席会要研究部署,积极做好考评工作。
(二)实事求是,自查自评。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院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客观实际的自查自评。
(三)凝心聚力,科学发展。各学院要利用本次考评契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师生员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四)材料整理规范、报送及时。2022年12月10日前,请各学院将自查自评结果(请参照《湖南大学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评细则》)、按自查自评内容顺序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院务公开台账本共计三份材料送至校工会211办公室。自评结果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校内办公自动化邮箱。
联系人:万程 电话:88823887
附件:
《湖南大学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校工会
2022年11月15日